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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和"三农",每市州设立1家政融担保机构

富商网络转载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*担保基金作用,引导更多金*源支持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发展,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完善政府性*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
       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由甘肃金控*担保集团牵头,与各市州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政府性*担保机构,每个市州设立1家,三年内整合各县区政府出资设立的*担保机构,实现县级政府性*担保机构全覆盖。
       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全省政府性*担保、再担保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户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主体,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,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,服务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。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,不得为政府*发行提供担保,不得为政府*平台*提供增信,不得向非*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。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*担保业务为主业,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主体,优先为贷款*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、项目有前景、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主体*提供担保增信。

       为强化激励扶持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要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*担保业务规模、降低小微企业*担保费率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补激励。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、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%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,提升*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。


       (原标题:甘肃省支持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发展再发力  记者 沈丽莉 实习生 杨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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